不结婚在南加州生殖中心做的试管婴儿可以回国上户口嘛?
来源:宁夏三代试管婴儿医院发布时间:2024-03-05 16:16:51浏览次数:60次手机端查看
我姐姐是非婚人士,长期在外工作。由于路途遥远,今年春节她没有回来。这个月和她通电话后,得知她在南加州的生育中心接受了助孕受精,孩子已经两岁多了。不过,现在的一个问题是,她下半年要回国,很担心孩子的户口怎么办。所以请问您,在国外出生的未婚婴儿可以回国办理户口吗?
未结婚并在南加州生育中心进行助孕受精的,可以回国办理户口,但各地政策要求不同,建议先向当地相关部门查询查看申请落户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明。一般来说,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: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助孕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伤害、歧视。因此,不必担心在国外出生的婴儿无法登记。
通常情况下,单身未婚女性在国外进行助孕受精,所生孩子如果想在国内办理户口,需要提供身份证、户口簿和出生证明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没有医院出具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,则需要到相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,然后拿着亲子鉴定证明去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,然后就可以安定下来了。另外,不同情况也有不同的户口登记政策:
1、所需材料齐全,即可直接报名; 2、如果只有男方或女方的证件,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名; 3.如果出生证明上明确没有父母,则需要进行亲子鉴定,只有男方或女方的相关文件才能安定下来。综上所述,在国外通过助孕受精技术出生的孩子可以回国登记,但比较麻烦。此外,未婚单身女性的子女落户还有一个办法,就是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的罚款。